福建省人大原副主任苏增添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死缓并没收全部财产 副标题
更新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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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5年12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

法院判决如下:苏增添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因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苏增添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苏增添,男,1954年3月生,福建永定人,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7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政经系工业经济专业后,进入福建省计委工作。历任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福建省副省长兼福州市市长等职。2011年起担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4年起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8年卸任后仍担任福建省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2024年1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苏增添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同年7月31日,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公布并被开除党籍。调查显示,苏增添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背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苏增添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项目承揽、土地征迁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5亿余元。2019年至2024年,离职后仍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容积率调整、项目承揽等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56万余元。2010年至2011年任福建省副省长兼福州市市长期间,违规低价出让土地、减免土地增容地价款,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
宁波中院认为,苏增添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严惩。鉴于其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法院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苏增添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庭上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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